2026 年 CBA 常規(guī)賽第 21 輪的賽場鬧劇,本不該發(fā)生在 104-72 的懸殊比分下。當比賽進入最后 5.7 秒的垃圾時間,同曦球員已示意放棄進攻,雙方教練甚至提前握手致意,四川球員左朕年的一記三分試投卻打破了賽場默契。這記未中的投籃瞬間點燃火藥桶:同曦球員馬鑫鑫上前理論,兩人迅速從口角升級為肢體沖突,左朕年將馬鑫鑫推倒在地。更混亂的是,同曦助教陳嘉凱與球員趙柏清未經裁判允許沖入場內,讓場面徹底失控。

2 月 1 日,CBA 開出本賽季最重罰單:左朕年、馬鑫鑫各禁賽 1 場 + 罰款 5 萬元,趙柏清與陳嘉凱各禁賽 1 場 + 罰款 2 萬元,兩隊主帥各追加罰款 1 萬元,累計 4 人禁賽、6 人受罰、總額 16 萬元。罰單落地瞬間,輿論場分裂為三大陣營:心疼四川隊 “雪上加霜” 的 “叫屈派”,質疑執(zhí)法尺度的 “雙標派”,以及力挺聯(lián)盟嚴管的 “規(guī)則派”。這場由垃圾時間投籃引發(fā)的爭議,實則拷問著 CBA 紀律治理的核心命題。

此次處罰完全符合規(guī)則框架。對于肢體沖突,準則明確規(guī)定 “參與斗毆者將被停賽 1-5 場并罰款 3-10 萬元”,左朕年與馬鑫鑫的 5 萬元罰款、1 場禁賽處于處罰區(qū)間中游;而 “未經允許進入場地” 的行為,準則對應處罰為 “停賽 1 場 + 罰款 1-3 萬元”,趙柏清與陳嘉凱的處罰同樣精準匹配條款。更關鍵的是,本賽季 CBA 已三次強調賽風賽紀,此前山東球員因惡意犯規(guī)被停賽 2 場 + 罰款 8 萬元,相比之下此次處罰并未突破既有尺度。
